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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
      2015-12-04     (点击: )

       

      为贯彻落实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根据国家、湖南省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作出以下部署。

       

      一、明确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国家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为依据,面向市场、面向基层,改革创新,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振富

          副组长:唐素芝、王劲松    

        成员:周振微、李翠新、彭兴明、杨金辉、李明、甘元初、谢东、陈文昭、聂春龙、刘金香、蒋新波

        就业工作小组

        组长:唐素芝

        成员:彭兴明、李翠新、杨金辉、刘华、贺淑珍、肖勇

      三、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在国际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国家教育部召开了全国高校就业工作会议。我校也召开了由书记、校长主持的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为了响应和贯彻就业工作会议内容、为了更好的执行书记、校长的指示,我院在全院大会上多次广泛动员,动员全院教职员工为毕业生就业出谋划策、动员全院教职员工为毕业生寻找就业渠道与出路,利用朋友、同学、校友等人力资源为毕业生开拓就业市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齐心协力做好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四、及时、准确分析毕业生情况

      建立毕业生的详细信息档案,为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就业工作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好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在毕业生中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每个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毕业生的心理矛盾,预防心理危机事故的发生。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女性毕业生等弱势群体学生就业。

       

      五、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①多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及时将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就业信息公告给毕业生,负责组织和指导毕业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双向选择”和“供需见面”活动,力保就业资源不浪费。

      ②及时将学院联系单位的就业信息公告给毕业生,负责组织和指导本院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

      ③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调查、跟踪及统计,确保统计情况的准确真实;并及时上报。

      ④认真上好毕业生就业指导课;使毕业生都能了解国家就业政策、正确判断就业形势,了解择业技巧,培育职业道德,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牢固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观念。教育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国防核工业部门、到农村、到艰苦地方以及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建功立业。

      ⑤在“双向选择”和“供需见面”等活动中积极主动推荐毕业生。

      ⑥做好与毕业有关的各项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方法,简化就业的手续和程序,使毕业生能够快捷办理毕业手续,减少矛盾和不愉快事情发生。

      ⑦严格对毕业生的管理,规范毕业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毕业生遵纪守法,热爱母校,热爱学院。

       

      六、加强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基地建设

      积极开拓和建设本系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基地,扩展本系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市场,具体落实本系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对毕业生的工作表现进行追踪调查,及时总结分析社会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七、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调研与开拓

      开展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的调研,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和自评。主动出击,积极拓展就业市场,联系就业单位。

       

      八、建立院领导联系毕业生班级制度

      每个院领导联系一个或两个毕业生班级,负责指导系主任、辅导员和班主任对联系的班级进行就业指导和服务方面的工作。

       

      九、建立毕业生就业率系主任负责制

      系主任要对本系的毕业生就业率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建立比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就业市场,要为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量的用人单位信息,提高本系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考核系主任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并实施招生与就业联动机制。

       

      十、提出考核方案与奖励制度

      ①学院实行就业工作年度考评制,年底对各系的就业工作和学院负责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进行总结、考核和表彰。学院将把评估结果和就业率作为对各系负责人政绩的主要评价之一,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②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分为各系的考评和个人的考评。

      ③对就业工作评为先进的系和先进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并奖励。对就业工作评为不合格的系,所在系及负责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进的资格。对就业率低的系,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招生规模及专业申报与就业率适度挂钩的政策。对就业工作不合格的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进的资格。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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